杨女士:这台微波炉是我在今年4月买的。
刚买回家时就发现微波炉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烧焦的味道。当时微波炉在包换期内,我找了维修人员检查,但是被告知新的产品有烧焦味道是正常现象,只要继续使用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但是直到11月,这个味道还是会出现。
于是,我请了另一名维修人员检查,却被告知,微波炉一开始就存在质量问题。
微波炉的包换期已经过了,商家需要维修人员出具证明才答应更换微波炉。
然而,维修人员不愿意出具证明,商家也只承诺会继续对微波炉进行维修。
我认为如果在包换期内就发现了微波炉存在质量问题就不会有如今的麻烦事,所以商家应该对此负责。
该品牌微波炉的产品经理吴先生:类似于微波炉、烤箱之类的产品,刚开始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烧焦气味是正常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这种现象自然就会消失。吴女士买微波炉的时间正逢天气开始升温,使用频率并不高,因此这种现象消失的速度要慢一些。
两名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出现分歧,因此也不能确定产品是否真的存在问题。目前,产品已经过了包换期,我们可以派人员重新检查,对后续微波炉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林兵:杨女士需要提供初次维修时候的证据,证明初次维修是在包换期内;其次,消费者在面对类似问题时有一定的行权时间限制,具体的时间界限需要根据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得出,在行权时间内,消费者有权要求进行产品维修或更换。
一般情况下,在行权时间内,如果产品经过两次维修依然不能正常使用,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对产品进行更换。
在商品保质期内
进行两次维修仍不能使用可以换货
消费者:
一开始就存在质量问题
商家应该更换产品
商家:
商品有烧焦味道是由于使用过少
并不存在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