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杭州装修业主钱先生就与杭州装饰公司A解除了合同,但是商家还是要求我为没有到货的6扇门买单。对此,我认为不妥,希望商家退还门的费用。”
消费者说:没到货的“门”还要我买单
钱先生说:3月8日,我与杭州A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支付了1.2万元。
在商家完成砌墙项目和敲门洞项目后,我不是很满意,于是便与商家解约。商家完成这些项目,实际产生的费用为敲2个门洞600元和隔墙3300元,共计3900元,我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
但当时装修合同里还包括了价值5000元左右的6扇门。这6扇门,我一直没有收到货。商家却表示,我家的6扇门属于订制产品,目前已经下单制作,这部分的费用也需要我来承担。
对此,我很不理解,家里的门是标准门,并不需要订制。我要求商家退还门的费用。
商家说:门是定制的仍需消费者承担
(随后记者联系上钱先生之前委托的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杨燕利,她做出如下回复。)
杭州A装饰公司负责人:当初,我们公司只为钱先生家做了砌墙。之后,他就要求解约。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已经做好的项目费用需要钱先生支付。且钱先生家的6扇门是定制的,而且签完合同就已经下单,是不可以退的。
在我们没有违约的情况下,钱先生提出解约,我认为是钱先生违约在先,我们也没有向他要求相关的违约责任,所以这6扇门的费用仍然需要他承担。
消保委说:是否属于“定制”须由商家举证
杭州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在装修纠纷中,商家提出消费者购买的门属于定制,是需要举证说明的。例如:像红木这种特殊材质,特别设计的门把手以及门上的花纹等个性化的成分。
若商家可以举证,消费者购买的门确实属于定制。那么,门的成本价可以不退还,但是装修公司的报价中,还有一部分关于门的安装服务费是需要退还给消费者的。
若商家无法举证说明门是定制的,那么商家需要退还消费者购买门所交费用的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