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三:听说有些小区交付后,不良开发商会省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这笔费用不上交,一旦房屋出问题,在小区尚处保修期内动用这笔资金。而等开发商撤出后,物业公共维修金很可能就被忽悠光了。
解答:这种情况不太可能会出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就必须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及交存标准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业主拿到了三证,那所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定已经存进了管理中心专立账户。
疑问四:要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步骤有哪些?
解答: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申请单位持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预算方案及业主意见征求表,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2)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经核实后,拨付核实额度70%的维修费用;(3)工程完工后,申请单位持下列资料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经核实后,拨付维修费用的余额;①审计报告书;②业主委员会审核签章的施工承包合同;③工程款及审计费发票;④业主委员会验收合格证明。
疑问五:隔壁那幢楼的楼顶漏水了,他们修房子时,会不会把我们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用光?
解答:物业公共维修基金是按幢分列账目的,实行的是谁受益,谁分摊费用的政策。像上面这种情况,漏水的那幢楼,只能使用他那幢楼的维修基金,不会涉及到其他单元楼的维修基金账目。
疑问六: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共维修基金居然用在了加设道闸上面,这样是合法的吗?
解答:监控设施、公共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添置,视同共用设施设备的改造,经专有部分面积占相关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占专有部分人数占相关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所以在政策上是合法的。
疑问七 :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那物业公共维修基金就不能用了吗?
解答:如果没有业委会,可由社区代业委会行使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