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拆迁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房源管理,有效盘活和规范处置剩余地下泊车位,根据余政办[2014]230号文件、余经工委〔2014〕12号纪要精神和相关政策,对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剩余泊车位处置提出以下公告。
一、处置对象
泊车位申购对象原则为拆迁安置户、挂靠安置人员。
二、处置价格
根据评估公司评估,开发区内农民回迁安置小区的地下泊车位价为6万元/只。回迁安置户实施优惠增购,回迁安置户购买第一只地下泊车位价格为4万元/只,购买第二只价格为5万元/只,购买第三只及以上的价格为6万元/只;除回迁安置户、挂靠安置人员外,购买地下泊车位一为6万元/只。
三、申购地点:所在小区物业。
四、申购程序:
1、申购户到所在小区物业领去《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回迁安置小区地下泊车位申购表》;
2、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3、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处泊车位处置对象确认;
4、到开发区投资管理处缴地下泊车位申购款;
5、凭缴款发票到开发区社会事务处签订购买泊车位协议,领去泊车位登记证。
6、凭购买购买泊车位协议、泊车位登记证到所在物业领去车辆停车证。
五、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购。
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